中华文明历来是礼乐之邦,成型于两千多年前的礼乐文化,一直是维系封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近百年来的历史原因,人们视礼乐为洪水猛兽,唯恐避之不及。有道是“否极泰来”,近年来的国学热,特别是党中央提出回归传统,从中汲取文化基因的理念,都充分证明了礼乐文化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而看守所作为社会的重要一环,教育和改造好在押人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瓯海看守所的实践出发,就如何将礼乐文化同监所管理、教育感化等方面相结合,为构建和谐监所做一研究探讨。
:礼乐文化监所管理教育感化和谐监所
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在物质文化飞速发展的今天,精神文明的匮乏让人民感觉到了发展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便是心中渴求与现实展现的不平衡”。简单的说,就是物质生活水平虽然提升了,但幸福感却下降了,造成这种不平衡的原因,很多学者都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但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文化的缺失,这种缺失所表现出来的焦虑在看守所里表现的尤为明显。人与人之间变得功利,变得粗俗,戾气横生,一言不合就用最野蛮的方式解决,更谈不上教养,犯罪的新形式也层出不穷,不但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更是突破了道德的底线。试想一个连父母、子女都不赡养,给老人、孕妇都不让座的人,到了看守所他如何能自觉地遵守监规,如何能和睦地与人相处,更谈不上被教育改造成一个守法的公民。所以,监管系统要践行郭声琨书记提出的“更加注重文明管理、人性化管理,努力把监管工作的过程变为教育人、感化人、挽救人的过程,变成展示法治文明、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的过程”(简称“两管理两过程”)和赵克志部长提出的打造“忠诚、平安、法治、文明、智慧、有为监管,将公安监所建成党和人民放心的政治阵地、法治阵地、文明阵地”(简称“六个监管”、“三个阵地”),不单单需要制度的落实,还需要从根本上改变人性的本质。瓯海看守所于年6月份将“礼乐文化”引入到监所管理中,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取得了良好地效果,监所秩序焕然一新,在押人员违规率同比下降35.6%,人文素质有了很大的提升,一大批难管对象、重点对象得到妥当处置,得到了经办单位和监狱接收部门的一致肯定。本文就以瓯海看守所为列,简要阐述“礼乐文化”在监管场所的应用和实践。
礼乐古来有之,自夏商始,至周公制礼作乐,得到了一个系统的总结和概括,并把它作为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历代对礼乐的研究,主要围绕《周礼》、《礼记》和《仪礼》(简称“三礼”)进行,始于孔子,鼎盛于汉儒,一直延续到清末。而针对礼乐的定义,因为内容太广,历来解释不一,《礼记》上曾云:礼者理也,德之质也;乐就是“乐舞”,是诗歌、音乐和舞蹈的“三位一体”,《乐记》上曾云: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德音之谓乐;又把乐分为声、音、乐三个层次。
现代学者也对礼乐做出了各自的见解,其中厦门大学易中天先生的见解最通俗易懂:礼的本质就是秩序,而制礼的作用就是界定差异,维持秩序;乐的作用就是安定人心,促进和谐;这就和《荀子?乐论》里说的:“乐合同,礼别异。”不谋而合。
“礼乐文化”一直以来在传统中国占有重要的位置,是中华文化的核心,年7月,著名史学大师钱穆先生向美国学者邓尔麟谈及中国文化的特点以及中西文化的区别,根本就是在于礼乐。
礼的作用既然是界定差异,维持秩序,古人的做法是“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这在讲人人平等的当下自然是行不通,即使是在看守所,也要讲究人权。而且传统的“礼乐”中也有糟粕,这就牵涉了一个如何继承的问题。结合监管工作,我们可以采取抽象继承的办法,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所用。比如,“礼”所提倡界定差异,维持秩序和衍生出的用“制度”去规范的理念,就和现代监管思路相契合。首先看守所内的在押人员来自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文化和家庭背景,自然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当区别去对待。其次,只有制定一整套完整的制度和行为规范,才能保证监区的稳定。最后,同监室人员之间,除了制度的约束,还要有“礼”的行为,才能促进监室的和谐。这就叫“有差异,才多样”。但如果有些在押人员不认同,认为为什么有些人坐前面,而自己坐后面,怎么办?所以除了制度以外,还需要用“乐”来调和,比如教育感化开展的各项活动,因为乐音有音高、音强、音色、音长等不同的特点,但“和”在一起很好听,这就叫“多样统一,才和谐”。两则相辅相成,构成“礼乐文化”在监管场所的有机结合。
自郭声琨书记提出“两管理两过程”以来,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各监管场所对于转变监所职能,提升监管部门的软实力有了一定的共识,各兄弟单位针对打造公安监管文化建设,拓展监区教育感化水平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实施方案,也取得到了一定的效果。另一方面,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界对监管场所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也都需要监管部门进行改革,以适应新形势、新时代下的监管工作。
(一)
推行“礼乐文化”是监管自身发展的需要。
监管场所的人权问题一直是西方敌对势力借以攻击我国的话柄,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发展,看守所的制度改革已经势在必行,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发布,并征求意见,很多专家学者对看守所的隶属、侦查权、执行刑罚职能等问题提出了质疑,这就需要我们对在押人员的管理从饮食起居到日常教育,都要进行符合人权的要求,引入“礼乐文化”管理机制,转变职能,充分发挥监管场所“教育人、感化人、挽救人、矫治人”的作用,这不单单是教育感化在押人员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监管发展的需要。
(二)
推行“礼乐文化”是稳定监区秩序的需要。
年,75位诺贝尔奖得主在巴黎集会,呼吁全世界:“人类如果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就必须回首年前,去孔子那里汲取智慧。”可见,传统不会过时,是全世界的共识,能维持两千多年的封建秩序,肯定有它的独到之处,用之于监管场所,自然无往而不利。在押人员通过学习制度和行为规范,辅之于传统的道德教化,达到修身养性的目的,真积力久,潜移默化,自己的喜怒哀乐之性就能“发而皆中节”,这样人和人之间就能和谐,监区的秩序也就会稳定。另外,在执法行为越来越透明化的今天,利用“礼乐”来教化在押人员,让他们能够自我管理,不失为是一种促进监所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手段。
(三)
推行“礼乐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个社会的秩序,通常靠两种方式来维持,一是法律,二是道德,当下我们对道德的教育是缺失的,要不也不会出现南京“彭宇案”这样的奇葩判决。法律可以把犯罪的人关进监狱,但如果缺乏伦理道德的教育,犯人们在监狱里学到的是更加狡诈的作案方式,一旦被释放出来,仍然会为害社会,所以法律最健全的西方社会也出现了《老子》所说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情形。《群书治要·袁子正书》说:“不能止民恶心,而欲以刀锯禁其外,虽日刑人于市,不能制也。”。可见在监管场所推行“礼乐文化”,用道德去教化这些在押人员,正是看守所为构建和谐社会,履行自身社会职能最好地体现。
当今社会有两股思潮,一种是监管系统内部认为过于人性化的看守所,会让越来越对的犯罪分子失去畏忌之心,从而促使犯罪率的提升;而另外一种是一部分专家学者提出,应该按照无罪推定原则,对在押的犯罪嫌疑、被告人给予有尊严的对待。一种是认为管理太宽松,另一种认为还不够宽松,这两种意见都有一定的道理,但过于极端都不好,关键还是要把握其中的“度”。下面就以瓯海看守所为列,如何结合“礼乐文化”进行监所管理。
首先我们先来说说“礼”(一)明确制度的合理性。
△?“礼”既然是制度,那肯定就有好坏之分。所以我们在制定制度的时候,要充分的考虑到在押人员的感受,尽可能做到人性化。其次制度上要便于操作,简单明了,因为在押人员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比如瓯海看守所就将监室内的行为规范细分为“三统一”、“四清洁”、“五个一条线”。最后制度的合理性最重要的还是要体现谁是制定者,这也是省厅三令五申要求做好直接面对面管理的原因,如果是在押人员自行安排的“三固定”等监内事物,肯定会有人不服,监内的矛盾也就随之产生了。
(二)充分尊重在押人员的人格与尊严。
《礼记》上云:“礼者,自卑而敬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瓯海看守所在日常的管理当中很好地继承了这种思想,虽然不必自我谦卑,而尊敬他人,但对于在押人员同样保有一份人格的尊重。比如,对整个监区的过道进行编号,在监区主通道和四个监区走道分别冠以育新大道、新生大道和“自醒、自爱、自励、自勉”路,对所有监室编上门牌,例如监室,就是自爱路号,成立“海鸥育新学校”,对在押人员一律称为“学员”,这样一来,在押人员和家属之间的通讯,只要写明温州市瓯海区海鸥育新学校自爱路号某某人收就可以了,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的人格和尊严,也打消了在押人员写信给家人时的顾虑。
(三)秉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原则。
年,全世界宗教领袖大会上达成了两项人与人交往的“黄金准则”,一条就是“把人当人”,另外一条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时孔子所说的这句话,还被翻译成英文悬挂在联合国总部,并写进了《人权宣言》。瓯海看守所在实施“礼”的过程中,也秉承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自己不想被人打,就严格按照规定“禁止体罚、虐待、殴打在押人员”;自己不想被人欺负,就严格落实省厅的“四个规范”和市局的“两统一一规范”,做好民警的“两进监室”和带班领导的“三查六巡”工作,坚决防止监内滋生“牢头狱霸”。将心比心,推己及人,自然能够处理好看守所内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实行人性化管理,充分保障人权。
▲驻所门诊部
▲法律援助工作站
▼邀请律师入驻
九十年代,在湖北荆门市郭店村出土了一批楚简,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郭店楚简”,其中有一篇《尊德义》就讲到,要治理好人民,就要顺从“人之道”。那何为“人之道”,是尽人皆有的“性”,这个“性”是指人的喜怒哀乐的天性。这就需要我们在管理在押人员时,也需要顺从“人之道”,充分考虑和尊重人的喜怒哀乐之性。看守所虽然是国家的暴力机关,但在人性化管理和保障人权方面可以说是走在了当今中国的前列。拿瓯海看守所为列,对少数民族在押人员全部实行民族餐,充分保障他们的风俗习惯;深化医疗社会化改革,在监区成立㎡门诊部和大院㎡收押体检中心;在监室安装双能热水系统和新风降温系统;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秉承“贫者予援、弱者予帮、残者予助”的宗旨,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家属接待窗口邀请律师入驻,开展针对在押人员家属的法律咨询;实现了“冬天有热水、夏天有冷风、疾病有候诊、诉讼有保障”为一体的权益保障新机制。
(五)做到有章可循,赏罚分明。
人性固然尽人皆有,但各人的情况并不一样,而且远比想象的复杂,有的人生性暴躁,有的人天生胆小,有的人多愁善感,有的人冷漠无情。所以,除了对在押人员开展人性化管理以外,还需要制定一套严密的制度去规范在押人员的行为,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此,瓯海看守所在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外,还根据制定了《瓯海看守所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每日开展两次的队列训练,促使在押人员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整理了《瓯海看守所制度汇编》,将在看守所内的各类制度,整理成册,人手一册,供每位在押人员学习;出台《瓯海看守所监室分级处遇制度》,将个人的表现同监室的评级进行挂钩,每个月对监室进行一次评比,根据得分的不同,评选出文明、A级、B级、C级四个等级,并给予不同的待遇,充分利用“赏”和“罚”两个举措,以此倒逼制度的落实。
再来说说“乐”对于乐教的重要性,古今中外的名人,都有一致的看法,比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就曾借用苏格拉底之口,强调了音乐教育之所以比其他教育重要的多,是因为节奏与音调有着最强烈的力量能够进入心灵的最深处。中国人所说的“乐”,当然不仅仅是指音乐这么简单,还包括了诗歌和舞蹈。同时古人还赋予音乐以教化的功能,“礼”的作用是维持秩序,也有教化的功能,孔子曾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两者相较,“乐”的作用更为直接,却柔和的多,这也是中国文化的特色之一。瓯海看守所从自身的情况出发,结合传统的儒家文化,尝试乐教在监管系统的运用。
(一)外化于行,内化于心。▲海鸥艺术团
▼爱心帮扶基地
▲文艺汇演
▲音乐分享会
要改变一个人,包括两个方面:身和心。外在的言谈举止,都能合于规范,这不难做到,难的是他的这颗心。人心看不见、摸不着,怎么去改变?我们发现人听到音乐,心情马上跟着变化。比如听到《义勇军进行曲》,心情随之激昂;听到哀乐,心情随之沉痛。所以说,“乐之动心也,濬深郁陶”。瓯海看守所充分认识到“乐”的教化作用,成立了海鸥艺术团,下设海鸥电视台、海鸥广播电台、现身说法小分队等文化团队,将有艺术特长的在押人员吸收到艺术团队中来;联合社会团体,不定期开展文艺汇演;每天播放舒缓、催人上进的音乐,陶冶情操;开展音乐分享会,言传身教,前段时间我们所就开展了一次“生命的河,母亲的爱”音乐会,一名未成年在押人员桂某,在会后主动找到主管民警交代余罪,而且从此后一改之前在监室里不服管理的坏毛病,变成一名遵守监规的积极分子,不得不说乐教具有神奇的力量。
(二)整合资源,多方助力。▲故事汇
▲书画比赛
▲社会各类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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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大姐帮教室
▲教育感化杨某
除了音乐的教化作用以外,瓯海看守所还根据实际情况,每月确定一个主题,积极开展各类书面作品、征文演讲、情感故事会等活动;联合社会各类学者,来所开展法律知识、急救知识等讲座;联合区关工委、区司法局、区老年大,以十九大党代表宋玲华主任为核心,成立宋大姐帮教室,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对特定在押人员的教育感化工作;会同在押人员家属,一起参与到对在押人员的教育感化当中。曾经有个死刑犯杨某,刚进到看守所时一直不服从管理,多次打架,是典型的难管对象,看守所为此开展专门的教育感化举措,在一次主题活动上,看守所特意将杨某家属的访谈进行了录像,并在现场进行播放,当看到父母的殷切嘱托后,杨某不禁泪流满面,当场向在场的管教民警下跪,表达了悔过之心,一直到最后被执行死刑,杨某没有再违规,并且把自己的经历作为反面教育去教导其他的在押人员,从一名受教者变成了一名宣教者。
(三)文化认同,潜移默化。▲育新文苑
▲监管教育丛书■■■■■▲每日一课▲国学教育
杨某的成功处置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对于一般的在押人员,我们采取的是文化认同,潜移默化的方式。比如,创办监内刊物《育新文苑》,每月出刊一期,全部由在押人员自己撰写的学习心得、人生感悟和心情日记,搭建起在押人员和管教交流的平台,创刊十几年来,一直得到社会各界和在押人员的好评;自主编印了包括法律、地理、国学、哲理故事、社会视角等方面的监管教育丛书,提升自身修养;实行“每日一课”,规定每名学员轮流在监室里当学习委员,确定一篇内容,组织全体学习、讨论、讲心得,开展自我反省;在羁押区、通道口等处,针对性地张贴各类警示标语及所纪所规、行为规范图片等,使得在押人员能够时时受到警示、处处得到教诲;扩充图书馆,划拨专项经费,用于购买健康,积极向上的书籍供在押人员学习;开展国学教育,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国学讲座;取消生产劳动,让在押人员多读书,多开展娱乐活动,丰富监所生活和教育内容,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四)缓解压力,健康心理。「▲心理辅导室及心理团辅活动」
▲专家辅导
由于失去人身自由,原有的联系和信息都受到限制,被迫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和群体中生活,一举一动受到限制和监督,难免会产生孤独感和紧张感;对前途的渺茫和对家人的自责,必然陷入深深的悲观和又希冀某种希望的矛盾当中苦闷不已;这都不利于看守所的安全稳定和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且离开了心理健康,礼乐教化自然也无从谈起。为此,瓯海看守所专门组建了一只由1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2名三级心理咨询师组成的心理辅导团队,在监区设置温馨别致的心理辅导室,成立矛盾化解室,应对危机干预等紧急情况;成了“小鹏工作室”,推广“五情谈话法”和“心桥工作法”;定期安排播放心理教育片,医院,邀请专家来所开展心理讲座、个案辅导、心理素质拓展等活动,缓解改造压力。
(一)区分声、音、乐的不同。
开口发出的是声,一般的音乐是音,只有教化作用的音乐才是乐。所以要注意三者之间的区别,也要在日常的工作中筛选有正能量的音乐作品、影视作品来引导在押人员,试想如果都放一些激扬的摇滚音乐,或者“古惑仔”之类的影视作品显然是不合适的。
(二)认清教育的长期性。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要想改变一个人的习惯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充分考虑到思想改造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要用长远的眼光看待“礼乐文化”在监管系统中的发展,切不可急功近利,虎头蛇尾。
(三)注意主次,融会贯通。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是监管工作永恒的主题,“礼乐文化”的开展也是为这一目的服务的,要同监管实际工作相结合,分清主次,只有融会贯通,两则相辅相成,才能更加有利于监管工作的发展。
:在礼乐盛行的周朝前期,曾出现了“刑措不用,囹圄空虚”的盛况,当时的刑罚虽然很完备,但是都搁置不用,监狱里没有犯人,囹圄空虚,因为人人都有羞耻之心,没有人去犯罪。公元年,这一年全国被判处死刑的犯人有人,年末,唐太宗准许他们回家处理后事,到第二年秋天再回来接受死刑。结果到第二年9月的时候,这些被判处死刑的囚犯无一例外地都回来,没有一个人逃跑。这是因为这些囚犯、死刑犯也都有羞耻之心,都讲礼义。在这种礼义的教化之下,即使是囚犯、盗贼都有廉耻之心,都有羞耻之心。但是,我们现在社会,虽然生活水平提高了,由于缺少了礼义道德的教化,结果就出现了《孟子》上所说的,“饱食、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我们口口声声要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要将传统文化引入到现代监管,可是总找不到抓手,其实最好的抓手就是“礼乐”。但看守所面临的问题毕竟是多元复杂,单靠礼乐,靠道德无法解决所有矛盾和问题,回归传统,是为了汲取能滋润我们所需的养料。另外,传统儒家的“礼乐文化”博大精深,把它引入到监管系统也是一个全新的尝试,限于笔者水平有限,难免有不当之处,望不吝赐教。
本文在成文的过程中,得到了温州市看守所胡荣文副所长的悉心指导,在此表示感谢。
瓯海看守所简介瓯海区看守所坐落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浦东村,系特大型看守所,全国一级看守所,曾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基层单位、全国监管部门信息技术示范单位、全国勤务模式改革示范单位、全国“五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三共”活动先进单位、全国监管战线深挖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监管战线亲民爱民先进模范集体等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五次,集体三等功六次,截止年已经实现了二十年监所安全无事故。年,时任公安部监管局局长赵春光曾到所进行实地考察,并对看守所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给以高度评价。
作者简介罗敬,男,年出生,中共党员,1年参加工作,3年参加监管工作,现为瓯海看守所协助破案中队中队长。
1、刘余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首先是文化复兴》年
2、刘余莉:《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年
3、田文昌:《看守所转隶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年
4、毛立新:《侦羁分离才能确保看守所中立》年
5、戴圣:《礼记》西汉
6、易中天:《易中天中华史——奠基者》年
7、易中天:《先秦诸子政治智慧》年
8、彭林:《儒家礼乐文明讲座》年
9、彭林:《中国礼乐文明与中国文化精神》年
10、夏静:《礼乐文化研究读本》年
11、魏征、虞世南、褚遂良:《群书治要》唐代
12、宋立林:教养·秩序·和谐—儒家礼乐文化与当下生活年
图源见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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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剑洲编辑:章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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