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排水(污水)工程(一期工程)4号、5号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03-08
项目地区:黑龙江省
项目名称: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排水(污水)工程(一期工程)4号、5号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JLG
本项目第一标段因第一次投标登记家数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排水(污水)工程(一期工程)4号、5号泵站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松江避暑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排水(污水)工程(一期工程)4号、5号泵站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呼兰区,4号泵站位于东环路发生渠西北侧,5号泵站位于中心南北路与樱花路交口处。
2.3建设规模:4号泵站建筑面积.25平方米,设计流量0.36立方米/秒,5号泵站建筑面积.8平方米,设计流量0.77立方米/秒,主要建设格栅间、水泵间、附属用房等建筑物,泵站进出水管线、进水闸门井、格栅廊道及集水池等构筑物。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年12月30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程投资额:.2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4号泵站工程;第二标段:5号泵站工程。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各标段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两个标段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给排水工程专业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其他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至少满足: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项目组织机构成员均需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年8月至年1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费证明并携带授权招标人查询授权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