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沙化土地监测区位于中国北方万里风沙线东端,主要集中于黑龙江省西南部半干旱地区,分布于嫩江流域下游冲积平原上,称之为嫩江沙地,是科尔沁沙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荒漠化区划上,属于中国北部沙漠治理区―东北平原西部沙漠化区―嫩江下游区。地理位置在东经°10′~°10′,北纬45°30′~48°30′之间;沿嫩江干流两侧宽公里,长公里的范围内,在黑龙江省形成西北向东南走向的4万平方公里沙带,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6%。
龙江省沙化土地监测总体范围包括齐齐哈尔、大庆两个地市,涉及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昂昂溪区、富拉尔基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龙江县、甘南县、泰来县、富裕县、讷河市,大庆市让胡路区、红岗区、大同区、肇源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等9个区7个县(市)84个乡(镇)行政区域,其中泰来县、肇源县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进行全县域沙化监测。沙化监测区总体面积为.54公顷,沙化土地总面积.01公顷。
全国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黑龙江省现有沙化土地47.万公顷,占全省陆地总面积的1.04%,其中半固定沙地0.万公顷,固定沙地37.万公顷,沙化耕地9.万公顷。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34.公顷,占全省陆地总面积的0.77%。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齐齐哈尔、大庆市的7个县(市)8个区的84个乡(镇),农垦总局所属齐齐哈尔农管局7个农牧场,属于科尔沁沙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十一五”期间相比,黑龙江省“十二五”期间沙区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森林覆被率大幅度提高。防沙治沙等生态工程的实施,加快了黑龙江省人工造林步伐,工程建设区人工造林面积迅速增加,森林覆被率由“十一五”期末的8.65%提高到“十二五”期末的9.21%,提高了0.56个百分点。二是土地沙化扩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年全省沙化土地面积49.万公顷,年减少到47.万公顷,五年间沙化土地减少2.万公顷;年全省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36.万公顷,年减少到34.万公顷,五年间减少1.万公顷。土地沙化程度继续减轻。年全省轻度、中度、重度三种类型的沙化土地分别较年减少0.万公顷、0.万公顷和0.万公顷,半固定沙地、固定沙地分别减少0.万公顷和4.万公顷,不存在流动沙地和极重度沙化土地。三是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十二五”期间,全省治理水土流失21.57万公顷,昔日的荒山、荒沟、荒坡呈现出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景观。四是护田增产效果明显。农田林网控制率已达75%,防护林体系的初步形成,有效庇护了黑龙江省大部分农田,减轻了风、雹、霜冻等灾害性气候对农业生产的危害。五是农村的环境面貌发生巨大改变。村屯绿化是沙区造林的重点之一,各地通过“见缝插绿”,在房前屋后、村庄街道及道路两旁大力植树绿化,实现了春有绿、夏有花、秋有果、冬有青的新农村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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