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来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群在克利镇前程村委会内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被告人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泰来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受理后,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刘法官在组织多次调解无果后,准备开庭审理,但王某表示其突发脑梗塞无法到庭。在走访了解到王某的身体状况确实无法到法院开庭,为了让双方早日得到判决结果,刘法官征求了公诉人及附带民事原告人的意见,决定到王某家所在的村委会开庭审理。为了确保庭审能够顺利进行,刘法官做了充足的准备,并制定了相应预案。
当天一大早,刘法官带着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与公诉检察官、辩护人、附带民事原告人一起来到被告人所在村委会。为确保被告人王某身体安全和庭审安全,刘医院医生及当地派出所干警配合,王某在家属的陪同下顺利参加了庭审。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家属带来的伤痛深感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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