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平安泰来”建设水平,按照《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派出所基础建设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泰来县公安局围绕落实“一村一家警”建设工程,真正把家庭警务室打造成近距离预防违法犯罪、零距离服务群众的“桥头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农村社会治理提档升级。
一是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为加强农村警务建设,泰来县公安局把推进农村家庭警务室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狠抓督导落实,以各级领导提出的加强农村家庭警务室建设的要求为指导,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韩锐峰为组长的农村家庭警务室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家庭警务室建设工作,明确了家庭警务室战略目标任务、思路举措、原则方法及工作要求。同时,领导小组多次协调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在村警家的院落单独建立24平方米的“板房式家庭警务室”,没条件的依托村警家的房屋建立“家庭警务室”,并责成户政大队、警务保障室从建设“家庭警务亭”的选址、功能设置进行了调研谋划、实地考察,实现既建既用。依托家庭警务室,使村警工作更加接近群众,深入群众,能够真情实意地为农村群众解困惑、办难事、调纠纷,真正将警务室搬到群众身边,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二是反复论证,选树样板。泰来县公安局党委经过实地调研,反复论证,决定以治安形势相对复杂、地域面积相对较大的江桥镇、大兴镇作为试点单位,在江桥镇打造“板房式家庭警务室”示范样板,在大兴镇打造“居家式家庭警务室”示范样板,先行先试,做实农村家庭警务室建设,形成派出所、村警务室、家庭警务室三位一体的治安联防联控体系,构建起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主抓、财政保障、部门协同”的农村警务工作新格局,充分体现了创意警务建设工作的前瞻性和强烈的进取意识,打造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农村社会治理工作经验,在全县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三、因地制宜,合理建设。按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总体目标。在家庭警务室建设过程中,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江桥镇脱贫攻坚进入决战阶段的关键时期,加大投入力度与县公安局共同投入资金10余万元,在胡勒村、先进村的村警家院内分别建造了面积24平方米的“版房式家庭警务室”,在大兴镇时雨村、阿拉新村的村警家建立了“居家式家庭警务室”。无论是板房式家庭警务室,还是居家式家庭警务室均统一外观标识,并配备了办公设施、警用装备。试点家庭警务室建成后在全县进行了积极推广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12家“家庭警务室”,此项工作还在积极推进中。
农村“家庭警务室”的建立将村警工作由村下移至屯,下移至家门口,真正打通了村警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渠道,既方便了群众,也更加激发了村警工作的积极性,便于村警服务百姓,深入了解民意、掌握不定向苗头,及时快捷有效地化解纠纷、维护和谐,排除因矛盾叠加酿成的风险。家庭警务室的建成,使村警能够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更加有利于村警开展服务工作,较好的发挥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作用。
泰来县某村民刘某离婚后一直居住在其父亲家中,因家庭琐事经常与父亲争吵,并导致精神错乱,曾多次给村警宋雪东及县指挥中心打电话报警,每次村警宋雪东都第一时间到其家中进行调解,化解父女之间矛盾。前些天,刘某再次来到村警宋雪东家,声称其父亲要杀她。为了缓和父女之间矛盾,在征得刘某姥姥的同意下,宋雪东亲自驾车将刘某送到平洋镇其姥姥家居住,并及时得到医治,有效地规避了矛盾,使矛盾纠纷就近就地得到有效处置,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从源头上防止“矛盾”转化成“事件”、“事件”转化成“案件”,出色的履行了村警职责,服务方便了辖区百姓。
泰来县某村民刘某与许某前后院居住,两家之间没有院墙,刘某将柴草垛垛在院后,许某在耕种自家园子时碰到了刘某家柴草垛,刘某因此与其产生纠纷,两人互不相让,险些大打出手。刘某的邻居来到村警张井杨家说起了这件事,张井杨得知情况后,二话没说,主动介入,找到当事人沟通协调,帮助他们分析事情的成破厉害,以“远亲不如近邻”等道理的一番讲解,最终使得两人之间矛盾得以平息,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把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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